SBF首赢官司!德州法院驳证监会:不是当地人无管辖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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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BF首赢官司!德州法院驳证监会:不是当地人无管辖权 首先,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SBF首赢。SBF是上海市首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简称,是一家从事债务融资咨询、信贷服务等业务的机构。而此次的官司是关于SBF首赢被中国证监会罚款100万元的一件事情。 监管机构的罚款 2018年,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对SBF首赢的非法证券业务和虚假宣传场所进行立案调查,并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。但SBF首赢并不认可这个决定,于是决定向德州法院进行起诉。然而,中国证监会认为德州法院不具有管辖权,此时案件就转入了焦点。 地域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指的是掌握审判权的法院应该在哪个区域内。在中国,地域管辖权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反映了地域属性的法律进行划分。因此,当SBF首赢向德州法院起诉时,德州法院需要首先判断自己是否具有管辖权。 法院的判断与审理 德州法院通过多次审理后判决,中国证监会的罚款有效,即德州法院具有管辖权。这个判决是建立在对中国证监会罚款的合法性认可上的;而证监会的罚款是基于其行使监管权利作出的决定,是可以对非法证券业务进行处罚的。因此,德州法院认为对于这个案件来说,地域管辖权的问题已经不存在,法院应当依法判决。 总结 SBF首赢官司是一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,它涉及到了监管机构的权利、机构与法院的关系,以及地域管辖权等多个方面。既有机构维护自身权益的需求,也有法律法规管辖的需求,这些需求的平衡需要在法律程序上得以体现。对于我们个人来说,了解这些法律和制度的规范,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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