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查入团时间(怎么查入团时间和介绍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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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、企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,对于大部分人来说,都有可能涉及。入党、提干、换工作岗位、晋级职称,直到最后退休,都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数据。

2022年11月1日,我写了篇《参加工作时间是按报到时间还是按上班时间?》文章,回答了一个网友的提问。

这一次重点说一下出生日期的审定依据是什么。

一、现在临近退休的几乎每一个人的个人档案中,都有多种出生日期和多种参加工作时间。

相对于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比较容易认定。这里不再重复。

个人档案中出现多种出生日期,这与我们中国人的生活习惯有关。

首先,我们常常“跟着感觉走,摸着石头过河”。又常说“车到山前必有路”,习惯上以中庸处世,时间观念不强,所以每个人的档案里都可能有多种出生日期。

再一个原因,我们中国人有阴历、阳历之分,我们小的时候,在需要填表填出生时间时,问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出生日期,父母有时候对我们说阳历,有时候对我们说阴历。或者这一次父亲对我们说阳历,下一次母亲对我们说阴历。又或者由于时间紧张,我们来不及问父母,自己做主填出生日期,结果自己又记错了。又或者从前都是手写,因字迹潦草、大意写错,又或者在入团、参军、入党、参加工作、结婚等关键时刻为了达到目的故意写大或写小年龄。凡此种种,也许是有意,大多数是无意。再加上从在学校学习当学生,到工作、到退休,时间跨度四、五十年,每个人的档案里有三、五种不一致的出生日期一点都不稀奇。

二、组织认定出生日期的原则是什么

“在认定中坚持从严认定、不重复得利、最先最早原则,根据档案记载与核实情况,综合研究判断,谨慎把握。”

“只要档案中出现年龄不一致的情况,就需要本人提交《关于档案中出生日期不一致情况的说明》”

“原始户籍生成的日期要早于档案中材料记载的日期。”“证明材料要早于档案中材料记载的日期。”

“本人的说明材料中,要说明不同的出生日期是如何造成的。”

在此需要说明的是:审查档案时,当前现在请某个人或单位写出的、现在日期的证明材料一般用处不大,组织上采信的可能性很小。

组织上能采信的是那些早期的、或早于档案材料的原始材料。

三、个人如何应对组织对出生日期的审查认定

首先,每个人都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准确出生日期。既不要想占便宜,也不要被动地完全服从。一切从实际出发,既要有理有据地申述自己的要求。也要心平气和地服从组织上根据事实做出的认定。

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,组织上一般以最早的出生日期认定。如档案中的出生日期有1962年、1963年、1965年等三种出生日期,如果本人不能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,组织上就要认定最早的出生日期1962年,退休要以1962为准。

如果本人确实是1962年出生的,就写材料说明情况,同意组织上的认定,同意于2022年退休。

如果本人确实是1963年出生的,本人想申请于2023年退休。那就要本人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。如你的档案中1980年9月形成的《考生登记表》材料上出生日期是1962年,这个出生日期不涉及是否得利,因为上大学于年龄大小无关。而你的真实出生日期是1963年,你想让组织上认定你的出生日期为1963年。你就要提供1980年9月以前的户籍原始材料,1980年9月以前的原始户籍材料上要有你的父母、你的兄弟姐妹和你的记录,证明你确实是1963年出生的。

再如你本人确实是1963年以后出生的,你想申请于2023年退休。但你的档案中1976年5月形成的《入团志愿书》材料上出生日期是1962年,这个出生日期涉及是否得利,因为入团于年龄大小有关。当年你写1963年有可能因为年龄小不够入团的条件(13岁),你写1962年是为了有把握能顺利入团,这说明你得到了利益。就不能再认定你的出生日期为1963年了。

这种情况,你就要坦然地接受人事部门的认定。服从组织上让你2022年退休的决定。

我自认为自己是比较认真的人,每次填写与人事有关的表格都非常认真小心。但即使这样,我退休前,组织审查档案反馈回来的信息是:

我的档案中有三种出生日期,分别为1962年5月20日,1962年6月30日和1962年6月31日。

我回家后根据反馈材料,查看我自己保存的各种资料,真的在我的《中考报名表》草表上发现:我1978年中考报名时,报名表上填写的日期是:1962年5月20日!

但我的实际出生日期是1962年6月21日,为此我认真写了我的说明材料,详细申述了这三种出生日期出现的可能情况:

1、档案中1978年9月1日形成的4-1-1《考生登记表》填写的1962年5月20日是阴历。阴历1962年5月20日对应的阳历日期是1962年6月21日。

2、档案中的1962年6月31日是我对1962年6月21日的记忆错误或笔误。6月份是没有31号的。

3、档案中其他记录的1962年6月30日是家乡镇派出所(准确地名)目前保存最早户籍记载的日期,见附件①1981年户籍《常住户口登记表》、②我本人所持有的1979年4月26日签发的XX师范《学生证》和③1982年4月5家乡县公安局签发的《户口簿》记载的日期。

4、我出生于1962年6月21日,农历五月二十。我的原始户籍记载的1962年6月30日,相比我的准确出生日期1962年6月21日晚了9天。这是我的父母给我报户口时晚了9天。我的户籍中没有1962年5月20日的记载。

根据以上实际情况,我的真实出生日期是阳历1962年6月。

我本人申请于2022年6月退休。

后来组织上认定我的出生日期为1962年6月30日。因为早于这个日期的5月20日是《考生登记表》上记载的,而上师范与年龄大小无关,且我提供的证明材料距离现在都已有40多年。这样就与我的身份证日期保持了一致,也与我绝大部分日常生活中曾经填报的出生日期保持了一致。避免了很多麻烦。

出生日期是对每一个人都非常重要的参数,每一个人、每次填写都要认真对待。

读者朋友们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的、不易申述的难题,欢迎留言讨论。如可能,请把本文转给需要的人们,以提示大家重视出生日期,帮助大家正确面对出生日期的认定。谢谢您的阅读。